來源﹕羊城晚報
由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韓文科先行“吹風”───“燃油稅的推出應該是快了”﹐再到國家發改委網站昨天發布消息───“國家正抓緊研究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實施燃油稅費改革問題”﹐這種種跡象表明﹐改革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和進行燃油稅費改革﹐已經由決策階段進入到形成政策階段。
這對于從1998年以來就一直參與我國燃油稅制定和修改工作的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張培森來說﹐是個值得欣慰的消息。“在形成政策之前﹐有關部門要全方位、多角度地測算﹐油價、燃油稅稅率、改革成本﹐正面、負面影響﹐權衡利弊﹐最後改革方案才由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張培森昨天向本報記者介紹說。
不過﹐也有人提出﹐燃油稅那麼“折騰人”﹐不能提高成品油消費稅以取代燃油稅﹖或者政府把養路費等交通收費管理好﹐不開征燃油稅不是也行﹖
對此﹐張培森表示﹐首先﹐消費稅和燃油稅的征稅對象不同﹐其中包含的政策導向也不同﹐不能互相取代。其次﹐現在開征燃油稅﹐已經不是早年道路收費改稅那麼簡單﹐它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改善亂收費的狀況﹔二是將稅收性質的收費納入稅收環節﹔三是保護環境、節約使用能源﹐減少交通壓力。其中﹐從長遠看﹐第三方面的目的已經日顯重要。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也指出﹐國內油價和國際油價接軌﹐不僅僅是在價格上的接軌﹐更多是在定價機制和稅費結構上進行接軌。所謂稅費結構上的接軌﹐指的是﹐國內油價應該體現對環境和社會等外部性環境造成的成本進行補償。
林伯強認為﹐有效的能源價格機制並不排斥考慮居民的負擔﹐如果能源消費補貼不可避免﹐那麼其合理的方式應該是將補貼轉向消費側﹐給困難群體和相關公益行業予以適當補貼﹐而不是對中石化和中石油進行生產側補貼。
林伯強觀點鮮明﹕生產側補貼對于終端消費沒有影響﹐如果油價上漲是持續的﹐那麼生產側補貼就是在鼓勵石油消費。現在開車的人都是富人﹐通過控制油價給開車的人補貼﹐財政補貼是全民的錢﹐用包括窮人的錢﹐包括可能連汽車都沒有乘過的老百姓的錢拿來補貼給開汽車的人﹐這顯然是很不公平的。(嚴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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