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社记者柯宇倩报导/喧腾多时的巴东邓玉娇刺官案判决出炉,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邓玉娇免除刑事处罚。美国里士满大学(University of Richmond)政治系副教授暨系主任王维正6月18日对多维社表示,权力差别下,事件显出了自身的新闻价值,中国民众不只利用网路发泄压力,也利用此事件表达了对地方官员的一些看法。
湖北巴东人民法院6月16日宣判邓玉娇防卫过当,但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投案,又经法医鉴定为心境障碍,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里士满大学政治系副教授王维正指出,邓玉娇事件包含了政治与司法两个层面,政治层面来说,邓玉娇虽然有刺死和刺伤地方官员的情节,但地方官员向她求取特别服务的行径,也被视为中国大陆地方官员典型的滥用权力、毫无限制的表现。
里士满大学(University of Richmond)政治系副教授暨系主任王维正。(里士满大学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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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这件单独的案子,造成一般老百姓有一种发不出来的怨气,所以虽然邓玉娇杀人不对,但总归来说,地方官员有错在先,加上中国网站普遍,在网路上也有很多的讨论,所以这样的民意对后来法院的判决多少有影响。”王维正指出,可以说民众利用这个事件表达了对地方官员的一些看法。
邓玉娇案从网路开始造成民意旋风,最终的判决正符合民意走向,在另一事件:中国政府要求7月1日后中国境内出售的个人电脑安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上,在公众接连抱怨后,政府最终宣布绿坝软件可选择性安装:两起事件似多少都受到民意影响。
王维正对多维社说,中国政府很希望能有效地加以管理和控制互联网,但他们想要完全控制互联网的影响力不太可能,一般民众在网路上的发泄就是一种释放压力的方式,如果没有这种管道,这个社会体制可能会出问题。
而绿坝事件也反应出了中国政府在面临全球化时,不得不面对的两难。王维正说:“中国政府希望能从互联网得到经济发展的好处,另外一方面又不希望从互联网上得到一些麻烦,比如人们争民主和自由的概念;毕竟共产党是以控制新闻起家的,所以他们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互联网也能扮演过去中共熟悉的媒体角色,就是发布、控制、塑造中共想要的新闻。现在中国的媒体基本上都还是受官方控制,媒体要做多大范围的报导,需要跟官方试探底线。”
6月16日,邓玉娇(右)在庭审后接受记者采访。新华社记者郝同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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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邓玉娇事件中,媒体不论是报导或评论,均未见到限制,除了民意外,媒体也一定程度带来了影响。王维正表示:“不管是中文媒体或国际媒体,在这件事上都有很多报导,这些媒体基本上也是民意的一种反应,所以互联网上大家的意见,还有媒体对这件事情的报导和评论,多多少少对法院的判决有些影响。”
但若换个角度想,如果媒体没有大幅报导这件事,王维正认为,最终结果有可能不一样。“这事情很奇妙的是,像中文里讲的见微知着,一个服务员杀死一个做不当要求的地方官员,大家可以从这里面看到一个比较广大的、普遍存在的现象,所以不只新闻记者觉得它有价值,在中国目前这种政治情况下,一般人也觉得有价值,是一个很安全的发泄方法。”
那么,如果邓玉娇刺死的不是官员,而是普通老百姓呢?王维正对多维社说,那就没有这么大的新闻价值了。“因为她刺死官员,这牵涉到权力的差别,地方官员是很有权力的、高高在上的,邓玉娇本身不过是一个21岁、在特种营业场所服务的人,双方的权力和社会地位都有很大的差别,但因为这事件发生,使得社会上大部分的民意是同情比较弱小的一边,这也是很有趣的现象。”
“但如果她刺的是一般人的话,就没有刚刚讲的权力差别了。而且民众可能也是对平常作威作福的官员感到厌恶吧。”王维正说。
虽然邓玉娇的判决结果符合民意,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审判过程草率、不完全合乎司法程序。王维正指出,中国的司法还不能够跟有法规的西方法治国家相比,但与过去做比较的话,当然有“牛步的进步”,可是人治的色彩还很重。
“这件事从某个角度来说,审判结果受到民意的影响,但如果是一个完全法治的国家,一个审判应该完全按照法律的专业角度来判断,不受民意的影响,因为有时候民意可以被少数人操纵。中国的司法还是有些改进的空间,这件事上,虽然我不晓得,但可以猜测,法院可能受到上面政治领导的一些交代,必须这样判,否则可能怕民众暴动。”王维正说。
王维正研究亚洲政府与政治、国际关系、比较政治,为美国政治协会、国际研究协会、亚洲研究协会等组织成员,着有中美关系、台湾政治、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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