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李永盛/台湾最高检特侦组针对扁家国内资产进行扣押,包括宝徕两户豪宅、民生寓所及人文首玺等多笔房地产,以及银行存款、股票等,粗估价值近五亿元。俟判决确定后,属于犯罪所得,全数没收,若无法全部没收或追徵追缴者,则以扁家其他财产抵偿。
特侦组指出,侦办扁家弊案,除了请求瑞士检方扣押扁家人存在当地银行的十三亿元外,九月十一日扁案一审判决后,即于十月廿三日完成第二波查扣行动。在扁家房地产方面,主要是查扣前总统陈水扁名下九笔土地,包括台南县官田老家的土地、民生寓所土地及人文首玺土地等,也一併查扣地上的五栋建物。
另外,扁家的银行存款及股票资产,总计有七二七○万元遭到扣押。包括吴淑珍名下八百万元定存、吴景茂一八五○万元定存及近三千美元外汇活存,陈致中、黄睿靓夫妇在银行的十二笔定存,共计二一一○万元。另外,陈致中在华南永昌证券持有卅六档、七十万股的股票,市值二四五三馀万元。
若再加上先前特侦组查扣的宝徕房产两户,以及在前「御医」黄芳彦住处查扣的上亿
元裸钻及首饰,总计特侦组已实际扣得扁家超过五亿元的国内资产。
一旦判决确定视犯罪所得没收
特侦组指出,扁、珍及致中夫妇,一审共被判处八亿元罚金,也就是说,除了贪污及洗钱的犯罪所得要被没收外,还要额外支付八亿元罚金,一旦判决确定,特侦组会没收其犯罪所得,包括在瑞士的十三亿元。
不过,针对扁家成员的日常生活所需,特侦组也留下少部分的帐户未查扣,包括陈水扁设在台银龙山分行的礼遇金帐户,即未予扣押,扁仍可动支每年八百万元的礼遇金,至于陈致中夫妇,也有部分帐户未予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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