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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群关注内地工人情况的大专师生,日前发表五间港企有关工伤及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报告,其中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一位中国女首富张茵的玖龙纸业集团更被称为“港企之耻”。
网易财经报导,该份由香港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及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发表的「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场报告」指出,玖龙纸业经常发生严重的工伤事故,工人经常及运货车挤死、被货物从高处压死、被卷纸机辗死等等。发生工伤事故后,玖龙更会对受伤工人以及其他同部门的工人罚款,由300元至3000元不等。而且报告指出08年之前玖龙全厂近半工人是临时工,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员工福利;当合同法实施后所有临时工成为外判工,给劳务派遣公司承包,工资大幅减少、全年没有休假,合同签订年期更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报告指出,中国法律规定,工伤事故赔偿完全是僱主的责任。僱主有责任为僱员购买工伤保险,否则出现工伤事故的话,僱主须要全额负担。然而,玖龙纸业的做法,不单完全违背上述原则,更强迫其他无辜工人因工厂出事工伤事故而缴付巨额罚款。以东莞玖龙今年二月七日(大年初一)凌晨三时生产部工伤死亡事故为例,受访工人从工厂通告得知,因该次工伤事故,厂务副总被罚款3000元、经理罚款2000元、值长罚款1000元、班长罚款1000元、普工罚款不详。
一名知情工人说:“后来厂里赔了一些,保险公司赔了一些,结果就完事。”受访工人指,每次出现工伤事故,同班的其他工人通常会被罚款300元至几千元,同时工伤受害者也可能会被罚,而受罚的范围则视乎不同部门的处理方法。一般而言,严重工伤如肢体伤残、死人,就会罚“责任人”(即相关的所有上层管理人员),而不罚当事人;轻微的工伤事故,则连受伤的当事人都要被罚款。受访工人说,原料部若某个班的工人发生工伤,会整个班罚款;若司机车死人,则全部司机罚款。一名在工厂工作了七年多的司机说,仅仅是因为工伤事故,他被罚了二、三十次了,每次都在工资里扣两三百元。
前中国首富张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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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份报告亦指出另外受查的四间港企,当中有三间都有违反《劳动合同法》。鸿兴印刷在1月强迫400多名工作十年以上的工人签三年固定期限合同,更将其中一个拒绝签署的工人降职。发布会播出该名工人的访问片段,该名工人说:“经理误导其他工人,说要签两次固定的才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另外,黄田正润塑胶五金玩具厂的母公司为德林国际有限公司,去年年底也曾因工厂要求买断工人工龄而发生罢工。新生顺景制品厂去年强迫工人改变合同期限,由无固定期限改为一年,以逃避工人追讨之前拖欠的加班费。
受访工人指东莞玖龙厂的工作环境很危险,工伤事故常有发生。当地玖龙工人都流传一句顺口溜:“月月有工伤、季季有人死”。受访工人对调查员说:“原料部叉车撞到人、铁丝刺伤人;生产部机器压死人、造纸机卷进人8,货物砸死人,很恐怖!”受访工人说,玖龙受工伤的工人都是送去麻涌医院治疗的。麻涌医院的外科部和骨科,有很多玖龙的工伤工人。当调查员到麻涌医院视察时,发现每层楼都有两至三名保安。如要进入,必须清楚交代找哪个病人、病房、床位,才准进入。麻涌医院守卫非常森严,和其他东莞市的医院大不一样。
浸会大学学生会会长叶楚茵表示:“香港企业在中国赚了那幺多钱,如玖龙纸业靠在香港上市集资,现在市值近千亿,但原来都是靠外判、工伤发财,作为香港人,我感到十分羞耻!”中文大学学生会会长林嘉嘉更扬言学生会会全面杯葛玖龙纸业,更会要求其他学生组织、校方及其他教育机构和部份停用玖龙纸业的纸品。
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发言人丘梓蕙,更要求张茵立即引咎辞去“全国政协委员”职务,更会去信要求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如Fidelity、HSBC Asset Mgt、JP Morgan Investments等,沽出和拒绝购买“玖龙纸业”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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