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楚玉帆
呼和浩特市北部大青山内的秦汉长城再次遭到采矿者严重破坏。长城上钻金矿的企业视文物保护部门的禁令为一纸空文,5次被勒令停工后仍继续开采。在大青山山顶,秦汉长城烽火台岿然屹立。几个10米深的矿坑把沿山而上的秦汉长城拦腰截成两段,南北大约被挖断100米。(11月6日《人民日报》)
曾经是中华文明安全屏障的万里长城,如今却面临着自己的安全被威胁和侵袭的困境,再没有比这更让人痛心的历史反差了。在利益追逐面前,古老沧桑的长城显然已是窘态频现。仅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古长城为例,近年来遭遇的恶性破坏事件便层出不穷。
与风沙、地震等自然因素相比,人为因素对长城的破坏和威胁要大得多。尤其是在利益狂潮席卷下,对眼前利益与既得利益的算计,早已混浊和淹没了诸如长城保护、文明呵护等思想灵智。
这一点,在对《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的执行与落实上就体现得极为明显。比如,法规明确要求,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是到目前为止,长城沿线的大多数市县都未曾遵规执行,甚至在一些地区,长城居然连县级文保单位都不是。法规约束虚弱无力,主体资格若有若无,文保资金几近枯涸,商业利益的肆意妄为也就不难理解了。
再比如,《文物保护法》及《长城保护条例》均严格规定,对造成长城损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现实执行中,这一规定常常被扭曲为以罚代刑。殊不知,对于财大气粗的经济利益主体而言,罚款处理近乎于隔靴搔痒,它起到的作用只能是变相的姑息和纵容,而不是实质威慑力。很显然,如果刑事追责机制不能有效执行,零容忍、一票否决制等刚性监管措施同时缺位,则类似屡罚屡挖、罚了再挖的长城破坏乱象将很难绝迹。
与此同时,对于长城保护的舆论营造和大众化普及宣传,亦有必要重新定位并深入延展。
在相当多国人心中,说到长城,首先浮入眼帘的常是八达岭、居庸关、山海关等雄峻巍峨的经典长城影像,而往往忽略了长城是绵亘万里的文明遗迹,它的修筑时间持续千年,因而也呈现着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建筑风格和不同质地的长城遗存并生的历史景观。还原古老真实的长城全景
影像,让多少有些不堪的“边缘”长城重回国人的视野,让它唤醒国人的爱悯、怜惜与敬畏,让它沧桑的、“母亲级”的历史背影和文化渊源深入人心,并最终鸣响文化意义上的长城保卫战号角。
作为中华文明经典形象的万里长城,不应沦为经济利益追逐下的文明弃子,即便它最嶙峋的偏僻段落,也应被我们悉心看守与呵护。因为它是我们历史记忆和文化风骨的一部分,是不可回避的历史责任和义务。当然,它同时也是一个宏观与微观结合的文保工程、财政给养工程、文化慈善工程和经济反哺工程。长城不应饮泣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