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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专稿:田家英命案探疑(10)
DWNEWS.COM-- 2008年2月12日20:49:21(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陈小雅/田英玩字虽说还没有到“玩命”程度,但已经有几分走火入魔了。作为一个身处危境、有政治抱负的人来说,他的确缺少应有的谨慎。但他是否会有意识地倚官仗势、巧取豪夺,以非法手段搜敛民间和国财富,以至於需要“专政机关”介入?(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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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前)笔者在《中国“牛仔”》一书中,对这个故事也曾援引过,并认为,田肯定是以少於丁敬的那幅《豆腐诗》的价钱买下这副联的,不然,他的属不会独独记得那一幅字的“昂贵”。并且,我认为,如果田用毛的稿费为自己买几幅字,即使未经毛的同意(说不定毛还真的同意),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田为毛著、毛诗注解所花的心力,足可以使他认为,毛的稿费中也有他的血汗结晶。毛的稿费来自於全国党员的党费,要说拿在手里应该有些不安心的,应该是毛,而不是田。(chinesenewsnet.com)


陈小雅《中国“牛仔”——毛泽东的公案及行为、心理分析》(明镜出版社)
  但是,最近有几篇网上文章,足以颠覆笔者的上述成见。其中《给董边和田英后人的一封公开呼吁信》中指称,田手中的这副对联,根本就是“借”去的!但在1964年出版的《邓石如书法选集》中,这幅字却盖上了田的图章。写信人呼吁田后人,还是将此件物归原主——交西泠印社收藏为好。(chinesenewsnet.com)

  网上的文章,我不敢都信。为核实这一事情经过,我耐心等待了两个月,直到亲自读到呼吁信所引以为据的王佩智的《西泠印社旧事拾遗》(西泠印社2005年版),打开一看,第95-97页果然有这样一段叙述:(chinesenewsnet.com)

  【西泠印社接受捐献问题,这事的开始是1959年印社庆祝建国十周年办展览会向上海借展品时,王树勋主任和我去张鲁安问哪有东西,张鲁安谈到印社30周年纪念会时陈列过一件“邓王”,说你们要吗?王树勋同志问我:“什么叫邓王?”我说:“是皖派篆刻的创始者邓石如的书法中艺术性最高的一副草书对联‘海为龙世界,天是鹤乡’。”王主任说:“好嘛。”张鲁安说去联系联系看……第二次到上海去时,张鲁安说你们下次来可去拿了,藏者是魏廷荣,已答应捐献了,不受奖的。……我们送了魏廷荣一封感谢信和印章印泥。这副对联的确是精品,是国内闻名的,立即带回杭州交书画社保管。过了两天我到书画社去,看见有几位同志情况很紧张,女营业员林桂芬(后调上海去了)在哭,怪了!王主任告诉我:“上海拿回来的那副对联,林桂芬借出去,一同借出去的书法只还来两副,邓石如一联未还来,去大华饭店讨了三次讨不回来,一直惊动了市政府,也讨不回来,怎么办?”我说:“我们要来的东西,首长爱它,总是说明这是件好东西了。”我记得那天傍晚,王主任问我意见怎样,我说:首长定要拿去欣赏,取不回来,能有什么办法?我就建议不要声张,以免影响今后吸收捐献之件。这是西泠印社解放后接受捐献的第一件作品,自此开始以西泠印社名义接受捐献之件。(65年有人告诉我,此联已在近年出版的邓石如作品选集》印出来了,我未见过这本书)从这件事后,就接受了教训,派专人保管捐献物品,并建立了管理制度。每一个捐献者专设一张卡片,记上时间数量,就是怕再借不还。】(chinesenewsnet.com)


杭州“西泠印社”后山雪景。石坊对联为:“印传东汉今犹昔,社结西泠久且长”。(资料图片)
  书中还附上了邓石如这幅名联的照片,它虽然没有点明那位“首长”的姓名,但从各种回忆材料所属时间地点情节来看,这应该就是田英的收藏故事中的那幅邓石如联了。(chinesenewsnet.com)

  不过,笔者认为,单凭这段回忆,尚不足以说明质疑田据有此联的合法性,因为它没有说明西泠印社是否拥有田英的亲笔借据,也没有说明田在事后(特别是如果公安局曾为此立案的话)是否补办了购买的手续。在笔者接触的田英掌故中,确有一起涉及“有借无还”的事例,它来自於胡绳先生的回忆:(chinesenewsnet.com)

  【我和英最后一次见面是在1966年3月。日子虽然说不准,但那时的情景宛然还在眼前。我在中南海西门附近的一座小楼里看了些文件资料后,出来遇到了正经过这里的英。他是住在中南海里面的。记不得为什么,我那时手里正拿着一卷明人徐枋写的条幅。他打开来看了。我们站着稍稍聊了一会儿。他把这卷条幅拿去,要和他所有的同一个人写的字卷对照一下。(chinesenewsnet.com)

  那已经是黑云压城的时候,但我们并不清楚将要来的是一场怎样的风雨,更不知道这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我们所谈的竟是明朝人的字!两个月后,英就去世了!(胡绳《忆英二三事》,同前书,第134页)】(chinesenewsnet.com)



《多维月刊》2008年2月号出版。
  田去世后,他的全部收藏被没收,这幅明人条幅,自然也就没有了物归原主的机会。胡绳对此事的难以忘怀,当然并不是因为对这件物品的留恋,而是对田在那种“刀已经架到脖子上”的时刻,仍如此沉迷於“字”的爱好,感到有一点不可思议!(chinesenewsnet.com)

  不过,笔者认为,邓石如的这件作品,既然在1964年出版《邓石如书法选集》时被收入,说明西泠印社在田去世前,还是有机会索回它的。之所以没有索回,恐怕在手续上是做了弥补的。(chinesenewsnet.com)

  在这个问题上,方行的另一段回忆也可以作为参照:(chinesenewsnet.com)

  【第二次我去英同志是与高履芳同志同去的……这时我向他又提了个建议,能否把李大钊同志手抄的《素书》,由上海影印为文献本。他随即首肯,立时取出交我。他不以珍品自秘而爽朗的胸襟,更为难能可贵。於是,他就继续把藏品展开来给我们看。他藏清代学者书法之富,虽不能说各具备,但已可构成系统,我提出可把它辑为专集,影印出版,必为爱好者所欢迎。他只是莞尔而笑,别未作答……(方行《书海文苑一知音》,同前书,第233页)】(chinesenewsnet.com)

  此处所说高履芳,是当时的国文物局局长王冶秋的夫人,时任文物出版社社长。她的专驾莅临,恐怕与动员田英这样一位身份特殊的收藏提供藏品的礼节不无关系。按照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上、地下文物归国所有,私人收藏的文物归个人所有;国根据财力情况划定一定历史时期内的文物由国收购或收藏,凡国所有但决定暂不收藏的,必须在写出有关研究报告或出版以后,方能上市流通。方行所说的李大钊真迹,可能就属於国决定暂不收藏,但仍未写出研究报告或出版的文物,所以,尽管这件藏品已有过户手续,但在国法律的意义上,手续仍不能算完全。如国文物出版部门决定出版,作为收藏者,田英是有义务提供帮助的。在国无力组织研究或暂无出版意愿的情况下,私人购买这些文物,往往要以“打算研究”为条件,方能被准许。这就是田英自己、他的属、朋友和同事都一再强调,田是为“研究”而收藏,而不是为“聚财”而收藏的原因所在。这样,不但收藏者可以免责,介绍人也无过。(chinesenewsnet.com)

  上文谈到,方行和高履芳一行既然看到了田的清代书法藏品,想必也是看到了邓石如的对联的。而此后,这副对联能为文物出版社出版《邓石如书法选集》时收入其中,相信是后来持续动员的结果。而在田英一方,敢於将这幅盖上了自己图章的“爱字”交与出版社拍摄制作,相信手续应该是完备的。(chinesenewsnet.com)

  综观以上情况,田英玩字虽说还没有到“玩命”程度,但已经有几分走火入魔了。作为一个身处危境、有政治抱负的人来说,他的确缺少应有的谨慎。但要说他会有意识地倚官仗势、巧取豪夺,以非法手段搜敛民间和国财富,以至於需要“专政机关”介入,这既不可思议,也是不正常的。这大概也是文革中不少群众要求“砸烂公检法”,外语学院红卫兵到公安部抢档案的原因之一。(chinesenewsnet.com)

  (《多维月刊》,未完待续)

关键字:  西泠印社  邓石如  胡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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