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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达赖喇嘛回国是上策——给胡锦涛总书记的信(3)
DWNEWS.COM-- 2008年9月5日20:38:30(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平措汪杰(平汪)/关于要求成立一个统一的藏族自治区问题,即所谓的“大藏区”问题,有人抨击是达赖集团提出的主张,这是个大大的误解,其实早就有了,中央及有关领导在原则上也表示过赞同。十世班禅大师说过:要求成立统一的藏族自治区的愿望“合情、合理、合法”,只是条件是否具备和成熟的问题,而不存在任何所谓“倒退和反动”(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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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编者按:平措汪杰是藏区共产党创始人之一,《国际歌》和马列经典的藏语翻译者,曾担任毛泽东、周恩来、陈毅等人与达赖、班禅的翻译。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被整肃,坐牢多年,八十年代被邓小平、胡耀邦彻底平反,后担任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哲学博士生导师。这里继续刊登他2004年10月29日给胡锦涛的信。(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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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前)关于要求成立一个统一的藏族自治区问题,即所谓的“大藏区”问题,有关人士认为,是当今国外藏人提出的观点,这是个大大的误解,其实早就有了。诚然,各方面的人士也有过不同的反应。(chinesenewsnet.com)


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在上个世纪六十、七十年代受尽迫害,复出後维护国家统一,协助安定西藏人心。
  对藏区统一自治的愿望,早在五十年代,昌都地区参观团团长、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德格·格桑旺堆等向中央正式提出;中央与西藏和谈时,西藏代表团也曾向中央提出过。中央及有关领导在原则上也表示过赞同。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时,作为中央代表团团长、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的陈毅元帅,在拉萨一次党的高干座谈会上曾谈过:可以向中央建议,以拉萨作为首府,分属在青、甘、川、滇各邻省的东部各藏区和西藏合起来,成立一个统一的自治区,这对整个藏族的进步、发展,藏、汉的友好团结,整个国家的统一和巩固都是有利的。陈毅元帅在汉、藏关系上高瞻远瞩的重大战略思想,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之后,为探讨此事,中央有关部门曾指定由西康的老红军桑吉悦希同志(天宝)负责组成小组与5省区着手协调有关事宜,但后来随着整个国家政策的“左倾”,此事也因此被停下来了。1980年,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一批藏族干部曾联名写信给中央有关部门,要求反映给中央,希望成立一个所有藏区统一的藏族自治区,否则也将东部的十个藏族自治州和两个自治县与西藏自治区一样,成立一个东藏自治区。(chinesenewsnet.com)

  十世班禅大师在援助西藏等藏区的基金会成立时说过:“要求成立统一的藏族自治区的愿望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也是符合广大藏人的心愿的。只是条件是否具备和成熟的问题,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倒退和反动’的问题。”对此,许多藏族的代表人士,包括我本人也都表示过完全赞同。(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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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的民族自治愿望及自治权的高低度甚至民族自决权在内,问题都不在于其概念、形式及其体制上,而在于其实质内容的名与实之间究竟是否相一致、是否相符合及其符合程度的问题。质言之,它首先是否能确切地保证并保障各该民族的生存权,继之发展权的问题,这才是当今民族问题的中心问题和根本性问题。就以民族自治权利而言,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固然是最好,但与有其形式而无其内容相比,则不如无其形式而有其一定程度的内容尤为重要。(chinesenewsnet.com)

  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民族不分大小、多少、一律平等的原则,实行民族自决权和自治权的原理,结合各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各自特点的民族政策。在共产党领导下,基本上分为政治自治和行政自治两种。政治自治是在统一的国家里,在特殊的情况下,自治的民族有国家分离权,如前苏联和南斯拉夫的加盟和联邦共和国;行政自治是在统一国家里,自治的民族没有国家分离权。行政自治还可以分为高级和低级两类,高级的行政自治是有各种类型的民族自治共和国,如前苏联和今日俄国的各自治共和国;还可以包括同一民族的特区,如我国的港、澳以及尚待统一的台湾,则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实行某种形式的高级的行政自治。(chinesenewsnet.com)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马列主义的民族平等团结和自治自主原则,虽基本上沿袭了旧中国的行政区划体制,实行的是低级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上符合中国国情,为了充实和完善这一政策,许多有识之士进行了各种探讨。1980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我本人向人大领导也提出了有关民族部分的几点修改意见,以供参阅。在建国初期,中央人民政府仅与西藏噶厦政府之间签订了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惟一的“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有人称,它也具有某种形态和程度的港、澳式的“一国两制”。沿袭了三百多年的政教合一的西藏噶厦政府,除了有自己的政治、经济、文化(包括各教派的寺庙)、军事、外交等完整的社会结构及其相应的组织外,还有历史形成的独特的度量衡、邮政,尤其是长期流通的西藏政府发行的金币、银币、铜币及后期的纸币等货币(直到1959年)。西藏政府设立在昌都的总督府即“多麦机巧”,意即“安多、西康的总督”。西藏噶厦政府的拉鲁大臣和阿沛大臣前后担任过最后两届总督。“多麦机巧”历史上设在瞻化地区(今甘孜州康定附近),后被迫一再后撤而设在昌都。和谈时,西藏方面曾要求归还所有东部各藏区。(chinesenewsnet.com)


吴静怡、张燕秋编著的《西藏之乱:掩盖和扭曲的真相》出版,辑录了不同角度的鲜为人知的资料。(明镜出版社提供)
  由于历史、文化和地理条件等种种原因,今天的各藏族自治地方,不仅地理上相互紧密相连,人口结构也与其他民族地区不同,至今,本民族基本上占各藏族自治地方90%以上的多数或绝大多数。这个情况,与其他民族自治地方相比,是十分典型的。中央领导曾多次正确地指出: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不同,有其特殊性,西藏及其他藏区则更具有特殊的特殊性。今天,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港、澳,还包括台湾,同样虽是汉族,但可以有不同的自治形式,即“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何况具有自己鲜明的、悠久的民族文化特点的各兄弟民族,尤其是藏族,更应该有多样性的自治形式及其相应的真实内容。(chinesenewsnet.com)

  一个国家的行政区划这样、那样的变动是正常的,是不足为奇的。就中国而言,在解放前,尤其在解放后,各级行政区划多次有所变动。比如内蒙古自治区,是由绥远、热河、察哈尔三省合并组成的;原康属、雅属、宁属的西康省后合并入四川省,还有新设的直辖市等。只要放弃大民族的霸权主义思想,尤其是在政治上对异族实行“分而治之”的传统偏见,在行政区划上就不存在任何不能变动和调整的问题。(chinesenewsnet.com)

  就如何解决西藏的遗留问题而言,既然问题的实质并非涉外而纯属内政,那么,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仅仅是要求名实相符的自治和相应的行政区划上的某些变动。则对此事的性质及其前提条件,在思想认识上,大家会取得共识的,也理应取得共识。在此基础上,中央与达赖喇嘛方面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和内政区划的适当调整及其落实自治权两者兼顾的问题上有个基本的共识后,应正式发表相互关系重新和好的共同的政治声明,并在和睦友好的气氛下,就藏族各自治地方如何统一的具体形式、实施方案、步骤措施,甚至包括各自治地方暂先通过成立某种过渡性的统一的协商机构,或者以这样那样的各种变通方式,以求保证和保障统一自治的实质内容和目的的其他具体办法在内,都应以战略眼光,高瞻远瞩、宽宏大量,本着兄弟情谊,有关各方应以诚相见,充分研讨,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协商一致。按毛主席当年在西藏和谈时曾说过的一句言简意赅的话:“今天,我们是一家人,家里的事,商量着办就能办好。”毛主席的“今天,我们是一家人”这句话至关重要,不仅在当年,尤其是在今天,依然是整个问题之关键所在,谁若不理解其深刻内涵,便会在战略方针上铸成大错。(chinesenewsnet.com)

  (未完待续)

关键字:  大藏区  平措汪杰  十世班禅  陈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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