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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一个人还是一个群体,其优良品性的形成要经历很长时间的磨砺、累积,其堕落却可能异常容易。虽然在今天中国知识分子的队伍中,仍然不乏不屈不挠的斗士,他们或直接、或迂回地与专制造成的各种不合理进行斗争,但总的讲,90年代以来的中国知识分子(这里主要指大陆)作为一个整体,其表现却是不及格的。他们没有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时代责任。他们没有成为引领时代潮流的旗手。当一大批教授、“学者”屈服于统治者的压力和金钱的利诱,斤斤计较于小我的患得患失,满足于一种蝇营狗苟的生活,甚至陶醉于威权主义背景下的权力奢华和纸醉金迷时,不管他们内心是否经历了灵魂的分裂,是否已经感知到这种分裂并引起痛苦,这都是中国知识界的可怕的退步,是一代知识人的耻辱。
在某种程度上,中国今天的“中产阶级”或“白领”阶层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这些人大多有较高教育背景,还有不少拿了国外的学位,供职于外企或收入较高的国内企业,也有的在政府机构任职。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金融、财会、保险、律师、证券、电子商务等等)堪称专家,但缺少有活力的政治诉求和政治表达。他们的眼界过于狭窄,人生哲学又过于功利、世故。他们缺乏对社会的深切关注,更少有以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名义,在自己的专业范围之外参与社会生活、改造社会痼疾的勇气。
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现实。
拥有信念或理想对一个知识人从来都是重要的。一个商人关注社会改革可能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增进他自己的利益;反之,如果一个知识者仅仅从自身利益出发才去关注社会,那他就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知识人。基于某种信念的、超越狭隘个人利益或阶层利益的普遍追求,才是知识分子的特征。用这个标准来衡量,韩国民主化进程中的大学知识分子,台湾民主化过程中的民进党人,乃至早期国民党和共产党队伍中的大批仁人志士,都堪称这样的知识人。他们都能证明理念(而不是财富)具有的力量。
问题是,在威权主义铜臭熏天,个体心灵普遍扭曲的今天,中国知识分子又如何重构这种力量?
约束5:公民维权遭遇的困难
现在,让我们看看中国社会中人数更为广大的一群,那就是处于社会“下层”乃至“底层”的普通老百姓,他们由无权无势的普通农村乡民,进城找活儿干、处于流动状态的农民工,城市的低收入者、下岗待业职工以及各类无业游民组成。用中国共产党的传统政治术语,这些人都是“无产者”或“半无产者”,靠出卖劳动力换取微薄的收入,甚至连这样的机会都很难找到。
本报告不能详述这个巨大群体产生的多方面原因。这里,指出如下一点似乎就足够了,即除了人口众多之类“自然因素”外,11是“体制”造成了经济发展过程中各个社会阶层、社会群体资源占有和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在中国近30年的改革中,我们既没能解决政治领域的民主问题,也没能解决经济领域的“均富”问题。随着权贵资本和各种各样的暴发户打着改革的名义成为“先富裕起来”的一族,改革初期本来还曾享受到部分好处的普通中国老百姓却越来越变成社会的落伍者,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变成需要社会特别关注的“弱势群体”。
诚然,近年来这个问题已经引起执政者的高度重视,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试图缓解经济不平等给普通民众、也给执政者本身带来的压力,包括尽可能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并完善社会保障系统、解决公众最关心的医疗住房上学费用奇贵等问题,也包括在农村免掉农业税、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等等。所有这些当然都是值得欢迎的,也是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构的份内之举。但本报告这里要特别指出,仅仅从生存意义上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构成“弱势群体”的失地农民、城市下岗职工等不仅是消费者,是需要政府救助的对象,他们同时还是公民,他们的公民权利应该被尊重,被维护,不管这权利被用于保护公民的合法经济利益,还是合法政治诉求。
这些年各地频频发生的公民维权遭遇困难、尴尬甚至官府镇压的大量事例,突出表明了这个问题的尖锐性。无论是城市野蛮拆迁、农村非法占地、国有企业悄然“转制”、血汗工厂延长工作时间还是农民工被无故克扣工钱,受害的一方总是通常显得十分无助的普通老百姓。他们之所以无助,不仅在于与雇主或官府相比,受害者作为个体的弱小,而且在于,受害者作为集体通常是无组织的。不能以有组织的集体力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中国普通公民的最大悲剧,也是中国宪政改革遭遇的又一深层障碍。
当年毛泽东在湖南搞农民运动时,就深晓“将农民组织在农会里”的必要,并将此誉为“农民所做的第一件大事”。12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靠工人运动、农民运动起家的中国共产党如今却最怕工人、农民、城市小区的居民、集贸市场摆摊的小商贩等等拥有自己独立的组织。中国的许多外企至今没有工人的工会;中国老板自己开办的大大小小的工厂里鲜见工人的独立组织就更不必说了。难道我们能总是指望由国务院总理去给农民工讨要工资么?
显然,“弱势群体”之所以是“弱势群体”,并非单纯指生存意义上的“弱势”,同样指政治权利、公民权利意义上的“弱势”。而正所谓“压迫越深,反抗越烈”,恰恰是这个“弱势群体”,蕴含着中国宪政改革最伟大的民众资源和力量。但这种力量只有被组织起来时,才能从潜在的东西变成现实的东西。那么,在今天的中国,“组织民众”,谁去做?如何可能?
约束6:人口、资源、经济发展不均衡对宪政改革的压力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它的版图几乎相当于整个欧洲,它的人口比欧洲、美国、日本人口的总和还要多。在巨大的人口数量背景下,中国的自然资源(特别是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可耕地资源)显得相对匮乏。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极度不均衡,东部发达地区和西北、西南等欠发达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几乎差了整整一个时代。只有一点在全国是一样的,那就是不计代价的经济增长观念、只图“政绩”不顾其他的为官者行为准则、贪小利忘大义的企业生财之术到处都造成对环境的破坏。中国的本来已经很脆弱的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正在遭受空前的压力。以渤海为例,如果环渤海的十数条河流(它们分别位于山东、河北、天津、辽宁等省市)继续往渤海中倾注污水,那么用不了10年,渤海湾将很难再见到鱼类。而靠自然力量在这个相对封闭的水体系统恢复原有生态条件和性状,至少需要200年的时间!13
那么,这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和环境方面的压力对宪政改革有什么影响呢?
可以说,即便是在民主体制下,面对这样的人口规模,面对东西部发展如此不均衡的现实,面对脆弱的生态环境,执政过程也会显得极为棘手。专制体制由于自身内在的弱点(比如权力监督不到位,官商结合以谋私等等)进一步加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在这个意义上,中共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将很难落在实处。中国严重的环境问题,究其源,本来就与体制的不合理造成的治理不力有很大关系;这倒证明了,即使从保护环境、保护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基本生存条件出发,宪政改革也是必须要做的。
另一方面,苛刻的自然和人文条件的确又给宪政改革施加了严格的约束,使改革设计和改革行动必须谨慎而行。
首先,既然我们只有这一方土地,这一片蓝天,中国的宪政改革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否则整个民族将承受巨大的、甚至是无法弥补的损失。
其次,宪政改革必须处理好地方自治与大国治理的关系,这在我们这样一个地区发展差异极大的国家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和特殊的难度。我们这个民族向来缺乏民权传统,发展地方自治是培养公民精神、落实公民权利的重要制度安排。但地方自治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容易形成地区利益之间的矛盾甚至冲突。利益从来就有自我膨胀的本性,民主政治并不能消除这种本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自治共同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会显得极其复杂。长江上游的城市为了发展经济,可能造成长江水体的污染,但倒霉的是长江下游的广大地区。这里既有市场行为的负效应问题,也有“集体行动的逻辑”问题,后者强调,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没有人愿意自己支付成本,在个人收益极小甚至没有收益或负收益的情况下,去增进所有人都会受益的公共利益。为了解决此类问题,除加强各自治共同体之间的协调外,必须有更高一级公共权力的介入。这个“更高一级的公共权力”可以是层级较高的地方政府,也可以是中央政府,它们代表的是更大范围的公共利益,有权以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在必要时强行要求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地方利益服从国家(全民)利益。
中国不乏中央集权的传统,我们缺乏的是地方自治与中央统筹之间的必要的张力。既要加强地方民权,又要完善大国治理,而且是在如此苛刻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如此不均衡的社会发展条件下。――这是中国宪政改革所面临的又一重大挑战。我们是否已经意识到了这种挑战的急迫和尖锐?
约束7:社会整体道德状况不利于宪政改革
建构规范的民主生活,要求人们自觉遵循民主游戏的规则;而这一点,又以良好的社会道德状况为前提。试想,如果人们缺乏做人的基本准则,缺乏政治行为的道德底线,那么,即便是搞民主选举,也将黑金政治盛行,把选举变成一场儿戏甚至恶作剧。亚洲各国的政治民主化为此提供了足够的经验教训。
那么,我们是否已经有进行宪政改革的充分的道德准备呢?
十数年来,中国全民族道德水准的滑坡,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造成这种结果,可谓既有远因,又有近由。从远的方面讲,中国一百年的社会转型是在理性文化重估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对传统精神资源的合理批判、转换与重构和对外部新的精神资源的理性汲取都很不够。中国共产党建政后对“封资修”(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批判,彻底阻断了一代人了解、继承传统文化和汲取外来文明的可能。人们只知有一心要“复辟”的“孔老二”和据说延续了2000多年的“儒法斗争”,却不再知道中国古代圣贤智慧中那些具有超越价值、至今仍有其意义的东西。自由主义则被当作“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当作西方社会“腐朽的意识形态”被批判了几十年。好在当时很多人确曾真心信奉“一心为公”、“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道德”,这曾令我们这个社会看上去充满了朝气。可惜好景不长,文革的失败、毛泽东乌托邦社会改造工程的破产使人们再也不相信关于“革命”和伟大“理想”的一整套寓言;“狠斗私字一闪念”式的道德禁欲主义也迅速被开放年代的经商热、金钱热所取代。简言之,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人的精神危机已经露出了端倪,因为人们在价值层面似乎正在失去依托,既没有孔孟,也没有基督,也没有了马克思。
六四后的90年代是中国人精神危机的大爆发时期。一方面,统治者镇压了民主运动,使本来高涨起来的公民热情迅速归于死灭;另一方面,统治者又打开了所有“致富”的绿灯,号召人们都去成为“先富裕起来”的一族。这种威权主义策略取得了出奇的效果,它使人们不再过问政治,而精心营造自己的小安乐窝。大城市里用“欧陆风情”、“湖畔别墅”之类撩动消费者的房地产巨型广告,宾馆、饭店中到处可见的黄色服务招牌,传媒故意制造的物质享受和娱乐氛围,使整个民族看上去是那样浮躁、醉态和肤浅;对财富的毫无节制的崇拜和对政治的麻木与冷漠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照。
更可怕的是普遍缺乏诚信的商业道德窘况和“笑贫不笑娼”的病态社会心理。大众普遍崇拜(当然也仇恨)有钱人,而不管他的钱来路是否正当。把这个原则推而广之,就有了医院医生吃“回扣”、教师热衷于给学生“吃小灶”、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官商勾结、“黑道”“白道”勾结却被视为“正常”,很少受到当事者良心谴责的怪事。在各种“政治场合”(官方举行的会议、新闻媒体的采访等等),人们则习惯于说官话,说套话,说假话,而没有任何心灵上的负担。难道还有比这更令人触目惊心的事情么?当所有这一切都已经见怪不怪,被人们习以为常的时候,我们又到哪里去找一个健全民族的影子?!
精神的苍白、无内容、扭曲甚至堕落,是改革开放30年来威权主义体制带给我们这个民族的最大恶果。它所造成的深远影响,可能需要数代人的时间去矫正。
中国的宪政改革,是一场制度革命,也是一场精神革命,它要求每一个人首先要有健全的心态,有基本的是非观,有参与政治的热望,有对财富的合理节制心理,还有当财富与正义发生冲突时选择正义的勇气。我们做好这样的精神准备了么?
约束8:政治转型中谈判与妥协传统的缺乏
中国的宪政改革是一场革命,但这只是就它最终要达成的目标而言;如果就它将采取的方法、实施的步骤而言,它更多地具有渐进、改良的特征。它需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解决,一个难点、一个难点地去处理,一个关口、一个关口地去突破。这就要求处于转型中的各种政治力量都必须学会沟通、谈判、妥协,学会尊重对方,在尊重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学会在各让一步的情况下把目标的实现推进一步。
这种政治谈判与妥协正是当代中国政治中所缺乏的。
当然,病根仍然要归于党专制体制本身。中国共产党建政以来一直奉行两样东西,一是“最高权力不可分割”,二是“党永远代表正确的一方”。这两样东西都可以从中国的皇权传统中找到根源,因为皇权的逻辑向来就是“圣上英明,臣罪当诛”,没有什么平等协商、更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背负这样一个政治传统,中国共产党当政者习惯于把一切持政治异见的人视为“敌人”,把一切对自己的批评视为“敌对势力”挑唆的结果。1989年先有邓小平“4.25谈话”,后有“4.26社论”,把学生运动定性为“动乱”。赵紫阳曾希望邓改变态度,并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14这说明了赵的胸怀和对邓的忠诚。但赵紫阳可能没有看穿如下一点:邓并非简单地被北京市委欺骗;即便他知道全部真相,仍然会做出“4.25”式的结论,因为那是邓一代人所特有的党专制的思维逻辑:批评我,就是反对我,就是要推翻我。我不能让你推翻我,我就必须先制服你,打倒你。用博弈论的语言,这叫“零和博弈”或“全输全赢”。它证明了,在党专制的逻辑语境内,几乎没有不同政治力量之间公开谈判、相互妥协的可能。如果说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这种可能,那恰恰是党专制一统天下的社会定式被打破的结果。
以上讨论告诉我们两点:第一,中国的宪政改革要良性、稳步地推进,执政的一方必须放弃“唯我正确”的传统统治观念和“全输全赢”的博弈战略,学会尊重对方,不把对方当敌人。如果中共领导人学会了这一点,那就意味着原来的专制者已经在挣脱传统镣铐的羁绊,而开始迈向民主的绿荫。第二,如果说宪政改革推进过程中作为博弈双方的执政者与民间自由力量都需要妥协的话,那么首先要做出妥协的是当政者一方。因为专制的游戏规则是当政者制定的,民间自由力量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反抗这种规则,这里谈不上什么妥协,也还谈不到妥协。民间自由力量的妥协只有在“官方”已经做出妥协、让步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这也是本报告反复强调宪政改革必须形成民间压力的又一个理由,我们应该把这种压力看成促使当政者改革的首要因素,而不能仅仅诉诸当政者自己的“良知”或“觉悟”。
另一方面,改革者也有一个逐渐成熟的问题,也要学会妥协,不止是在必要时与执政当局的妥协,也包括同道之间的相互理解、谅解与宽容。前苏联的民主化进程中,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都是从执政党阵营中杀出来的改革派主将,但两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好,在一些关键时刻,双方都不够大度,无形中给改革事业造成了损失。1993年俄全民公决后,面对激烈的“府院之争”,一些激进派人士提出立刻解散人代会,禁止原苏共高级干部当选人民代表。这种被东欧称为“火礼”的办法代表着对原执政者的不宽容,显然也是“全输全赢”逻辑的延伸,并不足取。
1986年的台湾还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面临强烈的民间民主诉求,蒋经国表示要与党外“进行意见沟通”,由台湾几位知名学者出面组织,结果当政者与反对派内部都有人反对这种沟通。国民党内的保守派认为妥协就等于向敌人“无条件投降”,民间反对派力量中的新生代则讽刺“沟通”就是“钩通”,而主张用更激进的方式立刻组党。就思维方式讲,凡此皆有“零和博弈”之嫌,而缺“正和博弈”之量,之巧。
那么,在中国宪政改革蓄势待发的今天,人们是否已经充分意识到了未来政治谈判中相互尊重、相互妥协的重要?
各种约束条件的综合分析
以上列举了8个方面的约束条件,它们都构成中国宪政改革的负面制约因素。现在,我们对此做个综合分析。
约束1和约束2在全部约束条件中,显然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中国共产党的党专制体制构成中国宪政改革的最根本的制度障碍,反过来说,中国宪政改革的根本目标也只能是解构、终结这样一种党专制体制。这是当代中国政治转型逻辑的两种不同表达,但说的是同一件事情。中国前现代皇权专制传统遗留下来的各种认知模式、行为模式,作为看不见摸不着的“潜规则”,构成中国宪政改革的深层文化障碍。中国人历来习惯于做臣民、子民,不习惯于做公民、做主人。正是这一点,使得党专制的各种形式上“民主”、实质上专制的做法得以通行无阻。克服这种积存在血液中、骨髓中的东西,对我们这个古老民族来说,是一个更为艰巨的挑战。可以这么说,如果不从根子上剔除臣民文化的影响,中华民族的共和基业是不可能牢固树立起来的。而实现这一点的根本途径,就是建设一个真正民主的政治体制。所以本报告才强调,中国宪政改革既要完成制度上的变革,又要实现文化上的更新。
约束3、约束4和约束5都是前两个基础性约束背景上生发出来的结构性约束。本来,知识分子、私营企业主、“白领阶层”、中下层劳动者群体都是宪政改革的动力,是改革事业可以依靠、也必须依靠的力量。但在中国的现实环境中,这些动力却缺乏发动的引擎,有的甚至干脆转变成了阻力。党专制的现存体制当然还是这个怪局的始作俑者。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这种局面隐含的危险。中国的宪政改革需要产生意大利文艺复兴和法国启蒙运动时期那样的思想大家,也需要既为了自己的利益、亦为天下公益而去奋斗的独立的企业家、商人、律师和自由职业者,更需要千百万意识到自己的权利的、组织起来的“普罗大众”。解构威权主义体制和上述社会力量的自我解放,应该是中国宪政改革进程中互为条件又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
约束6和约束7分别从自然-发展国情和社会伦理国情两个角度进一步揭示了中国宪政改革面临的深层困难和压力。它们不但证明了中国宪政改革条件的苛刻,而且还在提醒我们,中国的改革家在考虑宪政变革这样的大问题时,必须顾及的领域是多么广阔,又是多么精微。最后,约束8分析了转型过程中一个更具体的问题:政治谈判中妥协的艺术。由于党专制的“唯我独尊”向来没有与政治对手平等谈判的传统,相应地,中国的民间自由力量还没有得到过此类体验的机会,这里先行提出这个问题,不应视为额外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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