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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记者 甘雨
中国内地传媒透露,由中央高层任组长的两组“人马”,正在为中央大部制改革方案制订两套方案。
两套方案分别是机构改革方案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个方案的初稿已于春节前完成,并由讨论阶段进入具体决策阶段。
《21世纪经济导报》引述权威人士称,与此前五次行政体制改革最大的不同是,“大部制”方案中加入了“决策、执行、监督”分立的意图。即对“三权”进行厘清、分立归属,并使其相互制约,形成良好的权力制衡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专家认为,大部门制改革可以改善政府公共管理素质,并可能成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声。
参与方案讨论的相关人士透露,实行“大部制”不是简单地把职能相近、业务雷同部门合并或拆减,而是对“三权”进行厘清并使其相互制约,形成良好的权力制衡与监督的运行机制,“这也是中国大部建制和其他国家不一样的地方,它暗含了更多政府权力规制、重构的内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今次改革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进行管理。
尽管“大部制”方案内容尚不得而知,但多数专家分析,如何构建“大部制”的基本原则已在“十一五”规划有所体现: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黄挺举例说:“有些经济部门又管规划、审批,又管执行,并且自行监督,导致权力滥用。”
黄挺表示,可以把与政府性质及职能不相符的事务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凡是行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都不应干预。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则认为,实行大部制,厘清权力部门和执行部门关系。如公共财政预算权、人事权等权“回归”人大常委会,政府部门只管执行。
对于“三权”以何种方式铺开,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看来,有两种模式,一是在部与部之间,分立这三种权力,二是在一个大部制内部,分设不同机构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
中国目前在国务院组成部门有二十八个,特设机构一个、直属机构十八个、办事机构四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十个、直属事业单位十四个,另外还有一百多个议事协调机构。但经济发达的国家,政府组成部门一般没有这么多。比如美国的部级机构只有十五个、英国十八个、加拿大十九个、法国十八个、德国十四个、西班牙十五个、日本十二个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指出,改革之后国务院组成部门为二十四个,较以前减少四个组成部门;国家院直属机构组成数量为十一个,从十八个减少七个。国家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十个增加到十一个。但此建议目前仍为学者意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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