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总目录 | 图集 | 排行榜| 打印 | 收藏本文 | 返回目录页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Google
Web dwnews.com
法院:颜万进诈领业务费 吴乃仁另行侦办
DWNEWS.COM-- 2007-09-14 11:55:01(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中央社记者黄旭升台北十四日电)前内政部政务次长颜万进被控任职公务员期间,利用机会诈取台湾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费等案,台北地院今天判处有罪。根据法院判决,当时证交所董事长吴乃仁私下允许颜万进以个人消费向证交所报帐领董事长业务费,两人有犯意联络与行为分担,请检方应另行侦办吴乃仁涉案情节。

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针对北投缆车等弊案,做出一审宣判。判决表示,颜万进不否认以发票向台湾证交所请领新台币十三万余元,但否认有诈财犯行,辩称经费是替吴乃仁代垫的交际费。不过,吴乃仁的秘书张艾雯作证指出,董事长交际费没有上限,从2006年三月起,分别汇入颜万进所使用的苏士闵台银城中分行帐户。

张艾雯证称,依照颜万进指示将钱汇入。也按请款程序拿给吴乃仁看,有时候吴乃仁没空过目,就直接汇整送会计部门,她不清楚处哪些是代垫款项。

判决书并详列颜万进私人刷卡消费在证交所报帐的金额明细,其中,西华饭店、晶华酒店、六福皇宫等消费,只有两人用餐,甚至有些只有一人用餐,有些是购买寿司的发票,有些是颜万进前妻的消费,与不符代垫餐费的实情。

吴乃仁在检方侦讯作证时说,请颜万进代垫的款项,出席人数都不只三人,吴乃仁都会出席,他并没有单独请颜万进拓展业务,也未同意让颜万进申报证交所交际费。

但吴乃仁在法院审理时却又改称,证交所曾经规划推出国际版,计画大陆地区的台商可以挂牌上市,因为颜万进曾在海基会任职,所以,颜万进与台商见面邀宴的餐费可以向证交所报销。

法院审理认为,吴乃仁对颜万进何时单独请教台商?请教哪一位台商?提出什么建议、资讯?与会者还有谁?哪些发票是吴乃仁与颜万进共同邀宴台商的?这些问题吴乃仁都无法交代。甚至有张发票是2006年母亲节特殊节日的邀宴,情形都不记得,有违常理。

判决指出,颜万进并非证交所之董事,所以,吴乃仁不得委由颜万进代理证交所对外接洽业务。且吴乃仁为证交所董事长,交际费用无上限,很难想像要颜万进代垫费用。

法院认为,吴乃仁与颜万进都是高阶公务员,两人有犯意联络与行为分担,属于共同正犯。且检方以诈欺取财罪求刑,但法院变更法条认为颜万进触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之机会诈取财物,与颜万进涉及索取复兴航空空白机票的部分,合并处刑。吴乃仁涉案的部分,请检方另行侦办。

颜万进控在内政部政务次长任内涉及北投缆车弊案收受贿赂,并在担任民主进步党副秘书长期间,侵占政治献金,又向台湾证券交易所诈取财物。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总计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夺公权八年,扣案之机票与财物,应追缴或以财产抵偿。

同案被告前阳明山国家公园管理处长蔡佰禄判刑二年六个月、秘书蔡铭添判刑六年、技士许国荣判刑五年六个月、俪山林公司负责人郭铨庆判刑三年,减为一年六个月、股东李国书判刑一年,减为六个月,缓刑四年。

电邮本则新闻给您的朋友:
请填入E-Mail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