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扁将还押?法庭最快下午决定
DWNEWS.COM-- 2008-12-28 12:37:34 --多维新闻网
针对陈水扁无保获释,台湾高等法院12月28日凌晨将全案发回更裁,抗告裁定书28日当天上午九点二十分送达扁家宝徕花园广场,卷宗也送抵北院。台北地方法院表示,审判长蔡守训等合议庭,将会儘快通知检辩双方,最快下会就会召开更裁庭,开庭时间中午过后就能确定。
中国时报报导,台湾最高检特侦组27日二次抗告陈水扁无保获释,高院连夜加班阅卷,28日凌晨将全案发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将传讯陈水扁到庭,第三次决定是否羁押,不过,基于併案的决议,审判长将由周占春换成蔡守训。
上午九点多,高院已经火速将高院裁定书送达宝徕花园广场,由扁家签收。高院人员在宝徕前遇上媒体询问,低调证实。另一方面,检察官越方如等人上午仍赴特侦组加班,蒐集资料为羁押庭做模拟准备。而高院凌晨的裁定,也提振了特侦组的士气,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就说,感谢高院的裁定。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审判长蔡守训等合议庭,将会儘快通知特侦组、北检公诉检察官,同时传唤陈水扁和律师出庭答辩,最快下午就会召开更裁庭,如果程序来不及,也有可能选在29号下午开庭,预估在中午过后,庭期就能确定。
高院发言人温耀源对外表示,由于卷证过于繁多,合议庭需要多一点时间审阅,但承审法官希望能在最快时间内公佈结果,最后终于在今(28)日凌晨1点40分公佈裁定结果,高院决定原裁定撤销。台北地院最快今天传讯陈水扁到庭,决定是否再次羁押。
高院发言人温耀源庭长表示,由于被告犯罪罪嫌重大、且随扈仅有维安之责,并无监管之权力,同时被告藉由至亲转手海外洗钱掩饰藏匿钜款之情事,实有逃亡之虞、有逃亡动机事实、有勾串证人事由及勾串伪造证物之实,因此高院认为原裁定应该予以撤销,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台北地院审理的扁家四大弊案,原由审判长周占春的合议庭审理,台北地院依「后案併给前案」的原则,日前併给审理吴淑珍国务费案的审判长蔡守训;高院这项裁定,将陈水扁羁押案发回北院更裁,将由蔡守训的合议庭处理,来决定是否羁押陈水扁或谕令交保、释放。
台北地院发言人黄俊明上午指出,合议庭收到卷证后,将依法律精神及高院裁定要旨,妥适裁处。黄俊明表示,北院25日召开庭长会议后,决定依「后案併前案」原则,将审判长周占春所审理的扁案併由审判长蔡守训所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新的合议庭收到本案卷证后将谨慎研究,再做出裁定。
黄俊明说,截至上午9时为止,北院尚未收到高院卷证,无法估计开庭时间。特侦组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法院,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台北地院审理后当庭释放陈水扁。特侦组16日提起抗告后,高
院发回北院更裁。北院18日仍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特侦组再度提出抗告后,高院裁定发回北院更裁。
高院裁定书指出,根据检方起诉书及证据清单,陈水扁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收贿及洗钱防制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串证之虞。
裁定书表示,原审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有违理论与经验法则,且有违司法正义实现,依法不合,因此仍发回北院更裁,并要求「原审法院应本于法律精神及本裁定要旨,妥适裁处」。


关键字: 陈水扁,羁押,抗告,洗钱,特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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