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黄旭升台北县7日电)社会秩序维护法「罚娼不罚嫖」相关规定违宪。台北县警察局今天表示,已将查获暗娼卖淫案件,不列入绩效统计;释宪不影响警方取缔色情场所及犯罪行为。
台北县警察局表示,当前取缔妨害风化,都是以刑法妨害风化罪嫌,移送负责人、媒介行为人为主。警察机关仅负责侦办及移送案件,有关裁定权及处罚权都不在警察机关。
县警局傍晚发布新闻稿表示,因应成人性交易除罪化问题,10月底已经召集相关单位研商。这次大法官会议对社会秩序维护法「罚娼不罚嫖」的释宪结果,不影响台北县政府取缔色情营业场所,净化社区环境的立场。
县警局表示,警察单位如发现妨害风化案件,都必须移送地方
法院简易庭或少年法庭裁罚,若不移送,反而有违法之虞。
台北县政府表示,落实释宪解释意旨,已要求县警察局,查获暗娼卖淫案件不列入绩效统计,且主动协调辖内地方法院简易庭或少年法庭,对现阶段移送社会秩序维护法案件,涉案情节较轻微或基于家庭因素从事性工作者,予以从宽或从轻裁罚。
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第1款规定「意图得利与人奸、宿者,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3万元以下罚锾。」大法官会议在释字第666号解释指出,相关规定有违宪法平等原则,自解释公布日起2年内失效。9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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